索引號 | 640522001/2023-00047 | 文號 | 海政辦發〔2023〕3號 | 生成日期 | 2023-01-12 16: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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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所屬機構 | 海原縣政府辦 | 責任部門 | 海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各鄉鎮人民政府、海城街道辦,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
現將《海原縣創新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予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海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海原縣創新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認真落實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保障糧食安全,加快推進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鼓勵創新開展農業保險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寧財(農)發〔2022〕523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我縣產業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試點目標
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統領,以助力產業發展為抓手,以促進農民增收為核心,緊緊圍繞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發展“六特”產業確定的目標任務,根據我縣產業發展特點,因地制宜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構建多元化農業保險體系,切實防范自然災害和市場變動雙重風險,增加農民收入,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二、試點原則
堅持“創新引領、激勵導向、突出重點、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以獎補激勵為導向,以保險機構市場化運作為依托,以投保人自主自愿為前提,財政、發改、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及各鄉鎮、保險機構按照各自職責,主動協調配合,協同推進全縣農業保險工作。
三、試點內容
在現行農業保險政策基礎上,根據《通知》文件精神和我縣特色優勢產業發展需要,試點開展肉牛價格保險。
(一)保險品種:安格斯、西門塔爾牛、利木贊等高端優良肉牛品種;
(二)承保對象:養殖戶、養殖合作社;
(三)保險金額:15000元/頭(畜齡≥6個月);
(四)目標價格:37元/斤;保險費率:4%;
(五)保險期限:保單生效之日起到出欄(銷售)區間止(具體由保險機構與投保人協商確定,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六)保費補貼政策:自治區財政補貼40%,縣級財政補貼40%,投保人自繳20%。
(七)保險機構。遴選1-2家保險公司承擔海原縣創新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業務。
(八)承保理賠。價格保險主要防止因市場價格大幅波動對投保人造成的損失。保險期間內,保險標的的實際平均市場交易價格低于保險目標價格時,即為保險事故發生,由保險機構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對投保人進行賠付。
保險標的實際平均價格=(∑保險期間內保險標的每天交易價格)/保險期間總天數
單位賠償金額=單位保險金額×(1-保險期間內實際平均銷售價格/保險目標價格)×100%
為保證價格保險涉及相關品種價格數據的公平、公正、公開,所有價格數據全部采集寧夏發改委官網公布的寧夏四季鮮蔬菜批發市場價格,但當該市場的公布價格與海原縣當地價格出現地域差異時,由縣農業農村局、發改局、市場監管局和經遴選的保險公司參照本地市場價格,對價格進行修正并出具價格證明材料。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推進。推進新型農業保險工作是一項事關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為確保創新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穩步高效推進,成立由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組長,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發改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各鄉鎮(街道辦)負責人為成員的海原縣創新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具體如下:
縣財政局牽頭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做好保費補貼資金預算、管理及撥付工作,并積極向上級財政部門申請保費補貼資金,會同相關部門對保費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發改局提供相關可供參考的牛肉價格監測數據資料,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價格數據采集及修正。
農業農村局負責本行業農業保險的指導、宣傳工作,協助承保機構共同開展承保、理賠及農牧業防災、防疫工作,強化專業技術服務,監測和發布重大動物疫情,監督因疫病、疾病導致病死牲畜的無害化處理,對農業保險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縣農業災害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在疫病災害發生時做好災害鑒定、出具災害鑒定報告等工作。
各鄉鎮(街道辦)要大力宣傳新型農業保險試點政策,配合保險機構做好新型農業保險基礎資料的初審、匯總、上報工作;按照實事求是、農戶自愿的原則,督促村委會配合做好投保農戶相關信息登記、面積核實等;審核相關投保信息數據的準確性;配合并監督保險機構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及時理賠,對出現因賠付產生爭議的要積極引導群眾走法律渠道解決;對轄區內群眾反映的虛保、騙保、“人情?!钡冗`規行為進行調查核實處理,確保新型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健康運行;參與本轄區新型農業保險驗收工作。
保險機構負責我縣新型農業保險試點承保業務,做好新型農業保險試點政策宣傳和投保人的投保、報案受理、查勘定損、理賠兌付等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合理制定保險條款,明確理賠標準,并將保險條款依法向銀保監管理部門備案;建立健全新型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和服務網絡,為農民提供高效快捷的優質服務;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做好相關保險價格修正;會同農業農村局聘請農業專家和發改局物價監管人員,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及時進行價格調查和查勘定損;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足額計提新型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為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及時提供保費補貼統計表、保單級數據(保單明細清單)等相關數據、資料等,并對相關數據、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各部門(單位)要各司其職,協同推進本次創新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落地,涉及的預算管理、機構管理、監督管理、績效評價等事宜,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實施辦法》(寧財規發〔2022〕2號)有關規定。
(二)做好承保理賠,確保落實到位。保險機構要加強政策宣傳和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能力和質量,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權,做到保險政策、承保情況、理賠結果、服務標準、監管要求“五公開”和定損、理賠“兩到戶”,健全科學、精準、高效的查勘定損機制,確保依法依規展業。
當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保險機構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進行賠償,保險最高賠償金額為保險費的2.5倍。理賠期限不得超過次年4月。
(三)強化績效管理,加強監管督查。保險機構要在每年12月中旬以正式文件上報縣財政、農業農村局完成承保資金使用績效自評報告及結算報告,財政局會同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等相關部門聯合對保險機構提供保單及基礎數據開展抽查驗收,核查保險數據真實準確;驗收合格后要將績效考核結果上報自治區新型農業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保險機構要嚴格依法依規展業,并按照本方案要求規范開展保險試點工作,對出現虛假承保、套取補貼、虛假理賠等違規違法現象,一經查實,將在扣減相應保費補貼的基礎上,依規依法嚴肅處理。
附件:1.2023年海原縣政策性價格保險目標價格表
2.2023年海原縣政策性價格保險保費補貼表
附件1
2023年海原縣政策性價格保險目標價格表
品種 | 保險期間 | 單位保額 | 2023年目標價格 |
肉牛 | 保單生效之日起到出欄(銷售)區間止 | 15000(元/頭) | 37(元/斤) |
附件2
2023年海原縣政策性價格保險保費補貼表
(元/頭) | |||||||||
品種 | 單位 保額 | 費率 | 單位 保費 | 自治區財政補貼 | 縣級財政補貼 | 農戶自籌 | |||
比例 | 保費 | 比例 | 保費 | 比例 | 保費 | ||||
肉牛 | 15000 | 4% | 600 | 40% | 240 | 40% | 240 | 20%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