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640522001/2022-00317 | 文號 | 海政辦發〔2022〕67號 | 生成日期 | 2022-11-10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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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所屬機構 | 海原縣政府辦 | 責任部門 | 海原縣審批服務管理局 |
各鄉鎮人民政府,海城街道辦,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
《海原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已經海原縣人民政府同意, 現印發給你們, 請結合實際, 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編制公布縣級清單。各部門要嚴格對照《海原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認領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中的事項及其基本要素, 不得超出清單的范圍, 確保事項同源、規范統一。
二、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各部門嚴格按照自治區各有關單位制定完善的行政許可實施規范、辦事指南, 大力推行告知承諾、集成服務、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等改革措施, 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同時, 要嚴肅清查整治變相許可, 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三、做好有關清單銜接。各部門要對照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等清單中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 認真梳理對照, 確保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并做好銜接。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的, 有關清單要適時作出相應調整。
四、加強公平公正監管。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自治區各有關單位要求厘清監管責任, 對列入清單的事項, 充分評估風險隱患, 科學劃分風險等級, 實施差異化監管, 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 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 要依法依規實施重點監管, 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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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原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此件公開發布)
???????????????????????海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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